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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港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赵修桥,男,汉族。上列原告诉被告雇员受害赔偿纠纷一案,本院2008年8月11日受理,2008年11月11日被告对原告伤残等级 应在实际发生后才能得到支持。对证据8有异议,认为原告起诉已经超过诉讼时效,原告伤害医院误诊造成,被告对此不应负责任,票据中去郑州鉴定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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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原则。要求撤销原判,驳回原告诉讼请求。被上诉人答辩认为,1、本案不适用抵销权。被告行使抵销权时效至2008年已超。涉案债务不属同种类。超过抵销权 、张书德出借33.8万后仅19天就开始向被告借款,被告所借张书德款项最时间才5个月零4天,因此,其借款应按活期借款利息计息。为支持诉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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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改为“04年”,落款时间也有改动),该改动不乔磊所为,且签名和手印都不乔磊所为。即使真的,到现在也超过诉讼时效了。第二、三被告 ,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770元,由子洲县第二生产资料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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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各承担200元,被告梁**承担诉讼费4180元。董欣、陈**不服原审判决向本院上诉称:1、本案已超过诉讼时效,苗**已丧失胜诉权。2、我们已将 原审判决第一项,驳回苗**对我们诉讼请求,并要求按协议承担风险损失。梁**不服原审判决向本院上诉称:1、本案并非合伙协议纠纷,而是买卖合同及动产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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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月11日出生。 原告赵太珍与被告刘跃增、刘松河、张来成一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于2008年12月08日向本院起诉,本院于当日受理后即向原告赵太珍 2005年12月被告张来成退伙至今已三年时间,原告一直未催要该欠款,故该欠款已超过法定二年诉讼时效,原告胜诉权已经丧失。 原告赵太珍围绕其诉讼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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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引发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原告魏某某依法享有提起因该次交通事故赔偿之诉权利。本案发生后,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开发区大队作出公交认(2007)第034号 被告兆山公司进行承担; 二、关于第三人提出原告起诉已过诉讼时效问题,因原告受伤出院时间为2008年1月21日,此后一直进行康复治疗,原告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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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告鹤壁市宏大工程建设公司(以下简称宏大公司)与被告鹤壁市商务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09年3月16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9 使用,证明其次向被告鹤壁市商务局催要工程款,其主张未超过诉讼时效。 被告鹤壁市商务局质证认为,原告宏大公司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时间为200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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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时间,被告陈全中所书欠条亦未注明给付时间,故原审原告起诉并未超过诉讼时效。本院(2006)武民再字第5号案对上述欠加工费数额及责任承担,原审 ,但根据事实可以计算出原审二被告所欠加工费数额,所以就现有证据可以确认双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应当支持原审原告诉讼请求。抗诉机关认为双方没有进行结算,债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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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公司,载明:"经研究,凤航大厦为半拉子工程高层建筑工程,该工程只施工至20层,施工时间,主体工程基本完工,装饰工程等其它工程尚未动工。这样 对工程债务应承担民事责任,故福建公司诉求机场公司承担债务义务主张符合法律规定,应予以支持。十、关于诉讼时效问题。该工程款在起诉前,尚未全部结算,而福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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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驳回原告朱宣万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元,由原告朱宣万负担。 上诉人朱宣万不服一审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 判 张登明 审 判 员 黄 飞 代理审判员 谭中宜 二○○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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