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则。其精神所系一准乎礼。[⑥] 当然,此礼非家礼,但与家礼又有密切的关系。家礼与国法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呢?这正是我们下面要讨论的内容。 (一)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19] 这表明在我们的先贤看来,自然是人类的原初范本,人类的行为要有道,就要效法天地自然。自然是什么,看来这是问题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36999.html -
了解详情
受虐妇女的社会机制吗?她们何以一个个地都不得不以犯罪的方式来自救?我们需要什么样的司法体制、社会行政管理体制、民间救助机制才能卓有成效地拯救她们,同时也未雨绸缪地拯救 正当防卫;(3)精神病人说;(4)因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较轻而确认行为属于情节较轻的杀人案件;等等。(注:参见张进德:刘霞杀夫与受虐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34343.html -
了解详情
法律并没有从正面作出规定。也就是说,官吏必须达到什么样的标准才称得上“清”,并不清楚;与此同时,也没有规定“清”的具体内容。但是,法律严格禁止官吏“贪”和严厉惩罚 的出现和强化,原本属于社会固有的自力救济的权力,也就逐步被“收归”国家所有,那种自主生杀、快意恩仇的行为也不再被国家所能容忍。如今,国家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0498.html -
了解详情
种全新的社会形态?如果能,它会给法学研究带来什么样的发展契机?这是本文讨论诉讼社会下刑法转型的基本支点,有给予先行界定的必要。对此,我们不妨从社会的逻辑含义 到法益时,才能够按照犯罪处理。反之,行为的反社会伦理性,并不直接成为刑罚处罚的根据。因此,法益侵害说主张对通奸、成人间基于合意且秘密的同性恋等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59122.html -
了解详情
种全新的社会形态?如果能,它会给法学研究带来什么样的发展契机?这是本文讨论诉讼社会下刑法转型的基本支点,有给予先行界定的必要。对此,我们不妨从社会的逻辑含义 到法益时,才能够按照犯罪处理。反之,行为的反社会伦理性,并不直接成为刑罚处罚的根据。因此,法益侵害说主张对通奸、成人间基于合意且秘密的同性恋等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59115.html -
了解详情
着回答,常识能构成一种司法知识吗?如果能,那么它又是在什么样的条件下进入到司法的知识系统或者司法的运作机制的呢?与司法知识相比,常识在法官的司法推理 力量在其中的运转,进而依此来选择能够妥帖地解决纠纷的行为策略和行动技术,从而最终化解纠纷。{15}1821 例如,海瑞认为,凡讼之可疑者,与其屈兄,宁屈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49987.html -
了解详情
某死亡的结果,而仍然加速行驶,其主观心理态度仍然属于故意。心理学的一般原理告诉我们,人的有意识的行为,包括知、情、意三个基本因素,刑法所关心的 明确知道自己在干什么,由此将会产生什么样的结果时,才构成犯罪故意的明知。[12]第二种观点认为,明知首先是指行为人知道自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其次是要对作为某种 ...
//www.110.com/ziliao/article-55168.html -
了解详情
吏部曹、都官曹?),再到隋唐时的尚书省六部中的刑部,中间是一种什么样的传承关系,是无法考证清楚的。 二、专职法司与中国司法传统的初期 机关,但是我们考察其起源和职能演变,就会发现司法权并不排他地、固定地、恒久地归属于它。也就是说,不管其机构名称如何明确地标示它是专门司法机关,无论法律如何明文规定它是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23165.html -
了解详情
火灾,条件在这里起到了重要作用。 3.不同条件,可以使相同的危害行为产生不同的危害结果。这里,条件的作用是决定发生什么样的结果。例如,某甲一贯流氓成性,动辄照人胸口就是 ,抽掉了这个条件,结果就不可避免。例如,有妇之夫某甲多次与某乙通奸,某甲的妻子某丙好言相劝,某甲仍然不改。某丙在气极之下当着某甲的面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21599.html -
了解详情
,但至少应调整比四种过错情形还要伤害严重的行为。例如说,长期通奸、姘居行为,可能比一般的遗弃对当事人的伤害更大。又比如说,对于已过生育年龄的 、稳定地共同居住。显然,根据上述规定,有伤害行为和伤害后果才能构成家庭暴力,但一定伤害后果如何把握?应达到什么样的伤害后果才能认定是家庭暴力呢?在基层法院的司法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20617.html -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