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人为被告丙,被告丁负责企业的日常生产和经营,被告丙和被告丁系夫妻关系。被告乙机械厂系被告丙、丁在婚姻存续期间设立,出资方式为被告丙以其 和被告丁在婚姻存续期间并未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分别归各自所有。 【分歧】 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形式出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在如何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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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2003年11月14日向董某借款并出具欠条。其中,2000年12月15日出具的借条载明:今借董某现金一万元整,因属朋友之间相互帮助,故不计利息 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既然王某生前借债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王某之妻张某应对债权人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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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适用落不到实处 表现在:1.2001年婚姻法修正案第19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 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与妻方约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财产实行 分别制,而仍与夫方进行交易,当夫方无偿还债务能力时,夫方声称交易当时第三人不知道夫妻财产约 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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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用于共同生活或系为履行抚养、赡养等义务所负,因此该借款应认定为王某的个人债务,应由其个人偿还。 【评析】 笔者赞成第二种观点。 首先,本案举债人在婚姻 条的规定的内在联系,使司法解释失去了法律的原意。笔者认为,认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的性质,不能机械适用《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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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对该借款各承担50%的偿还责任。【分歧】本案争议的焦点是:婚姻存续期间配偶一方以个人名义所欠的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评析】笔者认为, 大程度的容忍、协调。其次,从保护债权人和交易安全角度看,应是保护善意债权人的利益不致受损,恶意债权人利益不应受到保护。只因为丈夫举债时未与债权人明确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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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所有权的证言。被告认为讼争房产系房地产公司抵偿其老板林某的债务,为了便于处理房屋相关事宜,老板将6处房产登记在其名下,并非个人财产,并向法庭提供了 资金属婚前财产,系吴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隐藏的夫妻共同财产。被告认为谁主张谁举证,孙某应对其认为购房资金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隐藏资金,进行举证。 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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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对该借款各承担50%的偿还责任。 【分歧】 本案争议的焦点是:婚姻存续期间配偶一方以个人名义所欠的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 【评析】 笔者认为 程度的容忍、协调。 其次,从保护债权人和交易安全角度看,应是保护善意债权人的利益不致受损,恶意债权人利益不应受到保护。只因为丈夫举债时未与债权人明确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3882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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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解除等方面一定程度上要受《合同法》的影响。 《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 是借款的双方当事人结婚,对外来看好象是一种合并,即对于双方婚姻存续期间对外形成的债权债务来说,李某和赵某是一个民事主体。但是,对内而言,李某和 ...
//www.110.com/ziliao/article-34462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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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逐渐增高的趋势。婚前财产虽然不会转化为共同财产,但财产的孳息依据法定共同财产制作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所得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的家长为保护自己子女的财产所有权不 制规避法律和损害第三人的合法利益,本条法律特别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36018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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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李某与其妻王某已于2011年4月6日在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手续,并将原夫妻共同财产即坐落在市区一房产转移给王某名下。由于该10万元借款用于被告李某及其妻王某夫妻存续期间的共同生活,故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李某及其前妻王某共同承担他们在婚姻期间内所欠的债务10万元,并承担相应的利息和案件 ...
//www.110.com/ziliao/article-30699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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