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定观点。他们认为,该种实体权利原本是私权,但一经判决确认即具有既判力和权威性,已不属当事人自由处分之范围,否则就是对判决既判力的违背、对司法权威性的 非该法律关系本身。因此,执行和解协议显然不具有既判力。应当说,执行和解协议正是在承认、尊重判决既判力的基础上,而且是为了使判决所确认之法律关系得到真正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7634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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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社会的和谐。这是刑事审判作为国家与社会整体对犯罪的公共反应而非私力救济措施的必然要求。 四、死刑案件的刑事和解违反了罪刑法定原则 我国《刑法》第 的罪刑法定原则,并且被学界与实务界公认为我国刑法的根本原则,刑事司法对该原则即必须予以基本的尊重。无论是定罪还是量刑,除非可以根据立法目的、刑法文本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5950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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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塌、因防火安全制度不健全而造成火灾、教学事故[48]等,可通过民事诉讼寻求救济。甚至涉及刑事犯罪案件时,若刑事犯罪行为是可预见或者正在进行,而学校没有尽 的,也许还存在一种以“专业知识”为遮掩的武断、专制。因此,法院在一般情况下的尊重,并不意味着对此类案件一概不予受理,使得学生根本没有陈述自己意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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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人格的保护制度可以追溯至远古社会,但那时基本上都是采用以同态复仇为主要方式的私力救济形式,即使采用公力救济,也基本上是通过刑事责任处罚侵权人的方式来 不侵害他的生存(生命、身体、健康)和他的私人领域;相应地,每一个人对其他任何人也都必须承担这种尊重他人人格及不侵害他人权利地义务。这一“相互尊重原则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207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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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保障的权力,诉权对审判权的制约性成为其新型内涵。现在可以较有把握地说,当事人是诉讼中的主人,当事人的程序主体性得到了充分的、全面的尊重。这种立法本位上的 性的裁判。为了避免使当事人在程序路途穷尽后又诉诸私力救济,立法者便设计了多功能的再审制度。我国再审制度的一个基本功能便是补充正常审级下的程序不足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4470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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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与撤销权、撤回权形成矛盾,即不可变更力限制撤销权、撤回权的行使;他从公益私益均衡的角度出发,认可基于公益的撤回,提出了补偿性撤回这一范畴。[29 而不是行政处分本身,就在于突出抗告诉讼的救济性、权利保障作用。可以看出,田中二郎的抗告诉讼本质论一方面强调对行政权的尊重,从而原则上将给付之诉、赋义务之诉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1351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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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与撤销权、撤回权形成矛盾,即不可变更力限制撤销权、撤回权的行使;他从公益私益均衡的角度出发,认可基于公益的撤回,提出了补偿性撤回这一范畴。[29 而不是行政处分本身,就在于突出抗告诉讼的救济性、权利保障作用。可以看出,田中二郎的抗告诉讼本质论一方面强调对行政权的尊重,从而原则上将给付之诉、赋义务之诉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6307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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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中国官方文件第一次正式出现和认可公益诉讼这个概念,意义极为重大。对私权性环境权的多元化诉讼保护,可以促进环境行政执法,制裁污染行为人,从源头上解决违法 在于当时民生凋敝、经济颓败,人民无法依靠自己的力量获得幸福,只能依赖国家以公力来达成民众的愿望。西方社会广泛认同的是,在当今福利国家里,应该保护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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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示之给付判决[17],就没有执行力。 既判力是指确定判决对当事人和法院的通常约束力。既判力的效力对象是后诉,后诉必须尊重和受制于前诉。既判 公益诉讼不能放在特别程序中,因为特别程序没有上诉和再审制度救济,而公益诉讼应当是通过普通程序或简易程序进行的诉讼,当事人之间存在权利义务争议,有上诉和再审等审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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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终局性首先应当在法院内部得到尊重和维护,如果允许法院可以随时撤销或变更自己所作的裁判,则公权性、强制性解决纠纷的制度将首先从内部开始崩溃[5]。 确定的生效裁判,而是在保障已生效的法院裁判既判力的前提下,对受到瑕疵裁判的当事人予以特殊救济的非常上诉制度[12]。对此,日本法学家在阐述大陆法系国家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7605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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