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系的构建,这是值得认真探究的问题。在一篇论文中,想要全面展开对这一问题的研究并不现实。基于此,以下主要围绕刑事责任根据的设定与罪刑规范的解释两 2009年版,第7584页。 (29)参见李斌:《可罚未遂的限定范围以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为视角》,载《中国刑事政策报告》第1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年版,第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2919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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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系的构建,这是值得认真探究的问题。在一篇论文中,想要全面展开对这一问题的研究并不现实。基于此,以下主要围绕刑事责任根据的设定与罪刑规范的解释两 2009年版,第7584页。 [29]参见李斌:《可罚未遂的限定范围以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为视角》,载《中国刑事政策报告》第1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年版,第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2791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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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未遂论处,就明显缺乏合理性。况且,不知是伪造或作废的信用卡,也并非是成立信用卡诈骗罪未遂的理由。⑽第二种观点以《刑法》第196条第3款规定的盗窃 使用的故意;在教唆或帮助第三者使用的场合,同样要求其有教唆或帮助第三者使用的故意。否则,不能要盗窃者对第三者使用信用卡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值得研究的是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2773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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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未遂论处,就明显缺乏合理性。况且,不知是伪造或作废的信用卡,也并非是成立信用卡诈骗罪未遂的理由。⑽第二种观点以《刑法》第196条第3款规定的盗窃 使用的故意;在教唆或帮助第三者使用的场合,同样要求其有教唆或帮助第三者使用的故意。否则,不能要盗窃者对第三者使用信用卡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值得研究的是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2768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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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节严重”的词语,这些词语出现在刑法规范中,或是作为罪与非罪的认定标准,或是作为重罪与轻罪的区分尺度,难道都要等有了具体司法解释时都能适用? 教唆犯的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相当严重,即使所教唆的犯罪是刑法特别规定有严重后果的犯罪,法律也没有排除对其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能。第二虽然法律对它们都没有明确规定 ...
//www.110.com/ziliao/article-671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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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全部责任原则,亦无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但这又似乎有失公允。 再如例3,倘若无法认定电工李某系实行行为人,或者倘若李某仅仅是教唆或帮助20产业主偷电,此时, 达到较大或者没有取得财物,但其暴力行为情节严重,应认定为抢劫罪时,对乙也应认定为盗窃未遂,即在盗窃未遂的范围内与甲构成共犯。因为盗窃未遂情节严重 ...
//www.110.com/ziliao/article-36603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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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利诱行为中。 笔者认为,教唆犯的教唆行为是指诱导他人实行犯罪意图的行为。教唆行为是教唆犯承担刑事责任的客观基础。在多数雇佣犯罪中,雇主雇佣他人实施 刑事责任。 2、未完成形态下刑事责任的认定 在犯罪未完成形态中,对于雇主来说,可能存在三种刑事责任:犯罪预备、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 ①雇主应承担犯罪预备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5638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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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行为人还应该认识到教唆对象的正常状态,即认识到他人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具有意志自由并且原无犯罪意思或者犯意并不坚定。(注:马克昌:《论教唆犯》,载《法律 胁迫他人犯罪的也可成立教唆犯。(注:李希慧:《论教唆犯的概念及其成立要件》,载《中南政法学院院报》,1986(3)。)对此也要具体分析, 原则上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5180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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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行为人还应该认识到教唆对象的“正常状态”,即认识到“他人”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具有意志自由并且原无犯罪意思或者犯意并不坚定。(注:马克昌:《论教唆犯》,载《 胁迫他人犯罪的也可成立教唆犯。(注:李希慧:《论教唆犯的概念及其成立要件》,载《中南政法学院院报》,1986(3)。)对此也要具体分析, 原则 ...
//www.110.com/ziliao/article-513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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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按作用分类法虽然有优越性,但不能把教唆犯包括在内,而教唆犯有其复杂性,不专门规定,其定罪与刑事责任问题都有不好解决。根据上述理由提出了三种分类方案: 方案,于第23至26条分别规定了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及其刑事责任。1979年7月通过的刑法,在共犯人的分类上,接受了刑法草案第33稿的规定,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5784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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