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一经典阐释,充分揭示了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及其构建的本质 相互之间的价值冲突。所以,私法对权利的保护是分重点的,价值实现是有序的,各种价值的分量不能等同。笔者认为,就价值层面而言,公平、自由应作为私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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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基点也扩展至非人本思维,未出生的后代的权益与自然的利益,都开始被认为可纳入法益的范围。 (二)法益论的困境 法益概念由德国学者比恩鲍姆 在宾丁等人手中,法益概念被用来使刑法保护的范围由个体权利扩张至社区利益(communal goods)、社会利益乃至于国家本身的做法变得正当,通过将法律从手段改造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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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因此,功利主义哲学并不承认个人具有神圣不可侵犯的自然权利,相反却会导致为了多数人的利益侵害少数人的合法权益。[35] (二)功利主义哲学与紧急避险 1 的侵犯。[47]这种价值取向不利于对公民个人权利的保护,违背了法规范保障个人自由的任务。由此也就不难理解,为何我国有论者尖锐地指出:若在紧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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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私力救济之所以正当,是因为依托自然权利。 [15] 私力救济虽可能损害对方诉诸和平解决纠纷的法益,但若它保护了更重要的法益,即可视为正当。法益 的倡导。如今对自杀不处罚已广为承认。[德]弗兰茨冯李斯特:《德国刑法教科书》,徐久生译,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249页。 [48] 我实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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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韦之、谯荣德:试论版权中的精神权利,《法律科学》1989年第4期。在其他国家,对死后的人身权(精神权利)的保护方式有很大差异。德国、 诸多地方,包括本点和以下几点动大手术。 第二,一般理论上承认的民事主体是自然人和法人,或者还可以包括某些非法人组织。死者一方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另一方面不是自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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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受到威胁甚至侵害。在案例二中,如果认为C取回自己财物是行使权利的行为,那么,盗窃犯D是不能正当防卫的,更谈不上特殊防卫权了,于是C便可以用暴力将D打 自由保障两项机能,根据不同立场、理念与概括方法,还可总结出不同的刑法机能,包括:社会保护机能、社会控制机能、报复机能、预防机能、社会伦理机能、行为规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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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受到威胁甚至侵害。在案例二中,如果认为C取回自己财物是行使权利的行为,那么,盗窃犯D是不能正当防卫的,更谈不上特殊防卫权了,于是C便可以用暴力将D打 自由保障两项机能,根据不同立场、理念与概括方法,还可总结出不同的刑法机能,包括:社会保护机能、社会控制机能、报复机能、预防机能、社会伦理机能、行为规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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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仍可以遵循以下分析路径: 首先,事后行为与基本犯罪侵犯的是同一犯罪对象。如前所述,刑法保护的法益总是抽象的,之所以为我们所感知,总是要凭借一定的人 对于某一行为事实是否能分解为两个犯罪行为,不能完全依赖自然观念的理解,还要进行某种程度的价值判断。无论是在绑架过程中又当场劫取被害人随身携带财物还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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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仍可以遵循以下分析路径: 首先,事后行为与基本犯罪侵犯的是同一犯罪对象。如前所述,刑法保护的法益总是抽象的,之所以为我们所感知,总是要凭借一定的人 对于某一行为事实是否能分解为两个犯罪行为,不能完全依赖自然观念的理解,还要进行某种程度的价值判断。无论是在绑架过程中又当场劫取被害人随身携带财物还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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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思维的综合和整理,从而将其系统化。还有学者认为:“总之,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是一个自然历史的过程。……如果认为经济法起源于垄断资本主义时期,或者把它作为某一个国家的 ,以权力侵犯权利的情况就会发生,但这又违背了设置权力的初衷,而走向了它的反面。”参见前引王建芹著《第三种力量-中国后市场经济论》P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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