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第五十六 土地承包经营权; (三)依前两项规定无法确定的,已经根据承包合同合法占有使用承包地的人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但争议发生后一方强行先占承包地的行为和事实,不得 ...
//www.110.com/ziliao/article-731856.html -
了解详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之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林业、畜牧业 分割土地承包经营权,否则,有可能损害其他共有人的权益。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就土地分割问题,如果涉及其他共有人的权益时,可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一方 ...
//www.110.com/ziliao/article-697711.html -
了解详情
【评析】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首先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性质来看,地承包经营权的性质应为物权,是对标的物直接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所以它应属于用益 权益。妇女结婚、离婚后,其责任田、口粮田和宅基地等,应当受到保障。”综上所述,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属夫妻共同财产权益,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可依法分割, ...
//www.110.com/ziliao/article-645168.html -
了解详情
评析】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首先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性质来看,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性质应为物权,是对标的物直接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所以它应属于用益 权益。妇女结婚、离婚后,其责任田、口粮田和宅基地等,应当受到保障。”综上所述,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属夫妻共同财产权益,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可依法分割, ...
//www.110.com/ziliao/article-514577.html -
了解详情
评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首先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性质来看,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性质应为物权,是对标的物直接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所以它应属于用益 权益。妇女结婚、离婚后,其责任田、口粮田和宅基地等,应当受到保障。 综上所述,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属夫妻共同财产权益,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可依法分割 ...
//www.110.com/ziliao/article-513806.html -
了解详情
包括方案对周边居民的日照影响、场地是否有利组织施工、地下条件、用地性质、土地使用年限、原来的设计结构等因素。项目的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审批手续是否有 可操作性,是否存在一些易于疏忽的隐患等。如果不注意审查这些内容,受让方的投资收益容易落空。如上海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与某房地产建设公司签订项目转让合同。转让某 ...
//www.110.com/ziliao/article-329761.html -
了解详情
的。作为自然人不具备开发房地产的主体资格。其协议的前提是邱X拥有土地所有权,而事实上是土地使用权属XX公司。XX公司与上诉人严XX之间没有任何关系,未形成 的对外债务数额巨大,远远超过其开发的XX大厦的价值数额,XX大厦项目为负收益。严XX的投资款转变成债权属于公司内部法律关系的变更,在没有进行清算或 ...
//www.110.com/ziliao/article-305292.html -
了解详情
收入投资建造楼房一座。1997年6月,经当地土地管理局批准,上述宅基地被变更登记为孟辉与孟仲共同使用,使用面积为0.4亩。 1997年10月,楼房尚未建成 确认的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因此,家庭成员对在家庭关系存续期间建造的房屋及其收益,均有权参与分配。 其次,依据民法通则第七十八条之规定,财产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82102.html -
了解详情
这本身就导致所做的判决无相应的证据支持。另一方面,就算上诉人改变了部分承包土地的使用权,在被上诉人无任何证据证实上诉人已给集体荒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情况下,判决 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农村土地承包法》也有类似规定。上诉人现所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65802.html -
了解详情
约受赠。 第二条 本件赠与不动产土地及房屋于契约成立同时,甲方将其所有权及地上物一并移交于乙方为己有(特有财产)而掌管使用收益是实。 第三条 本件 应负责缴清。 第十条 甲方对本赠与将来开始继承时,加入所有财产中计算。 赠与不动产标示 土地部分(略) 房屋部分(略) 本契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
//www.110.com/ziliao/article-372136.html -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