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赔偿山场林木、果树、毛竹和农田等部分损失。双方不服上诉至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该院二审认为,污染物排放标准不是确定排污单位是否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界限,榕屏公司 其举证不能时,则推定因果关系成立,从而认定环境污染责任成立,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此外,环境污染责任系无过错责任,污染者有污染行为并造成损害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93224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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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的生产生活,造成身体异常、禽畜死亡、果树减产、电器损坏及金属器具带电等后果,王某请求供电公司将该段高压线路修至距本人住宅15米之外或重新选址 :“承担污染赔偿责任的法定条件,就是排污单位造成环境污染危害,并使其他单位或者个人遭受损失。现有法律法规并没有将有无过错以及污染物的排放是否超过标准,作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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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案由: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 原告自实行农业生产责任制以来,先后在其房前开挖水塘养鱼,屋后垦荒种植柑桔,在房屋周边散乱栽种有其他果树和经济林木,另有 的排污行为有关。二被告均辩称其三废排放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但这并不符合环境保护法规定的免责条件。在损害事实上二被告均认为不可能给原告造成污染,但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4590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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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李四以向阳村委会未按原承包合同兑现2000年以前的承包款,及现行合同生产标准过高、经济升级太快为由要求解除合同,未得到向阳村委会同意 村委会遂于2001年5月诉至法院,要求李四交纳2000年度承包费468元,并赔偿柑桔树损失4000元、桔园荒芜罚款1959元、未深翻罚款1306元,损失共计 ...
//www.110.com/ziliao/article-4368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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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李四以向阳村委会未按原承包合同兑现2000年以前的承包款,及现行合同生产标准过高、经济升级太快为由要求解除合同,未得到向阳村委会同意 村委会遂于2001年5月诉至法院,要求李四交纳2000年度承包费468元,并赔偿柑桔树损失4000元、桔园荒芜罚款1959元、未深翻罚款1306元,损失共计 ...
//www.110.com/ziliao/article-3982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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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及村民小组诉至江苏省铜山县人民法院。牛建、李忠在该承包地上种植了蔬菜,并载有果树。牛建、李忠及村民小组认为该地已重新发包,不应再返还给牛杰。 承包地另行发包给第三人,承包方以发包方与第三人为共同被告,请求确认其所签订的承包合同无效、返还承包地并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但属于承包方弃耕、撂荒情形的,对其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4195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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