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特许人与被特许人之间签订合同应符合法律规定。然而,A公司授权张某使用的注册商标,其实仅是一个经申请尚未取得注册商标 :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中将“商业特许经营”定义为:“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 ...
//www.110.com/ziliao/article-361657.html -
了解详情
设计专利,由富华公司作为专利权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该外观设计专利并获得授权,专利证书上记载专利设计人为罗绍远,专利权人为富华公司。 2003年1 的股权转让不包括富华公司现有的应收款,待应收款收到后,扣除收款过程中支出的费用及税金,罗绍远按其原来所占股权比例对应收款进行分配。随后,罗绍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32708.html -
了解详情
椭圆形图案内。1997年12月李贵山就其设计的瓶贴向中国专利局申请了外观设计专利,于1998年8月22日获得外观设计专利权。李贵山还于1997 被控侵权产品及其标识、瓶贴;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40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上述事实有贵阳老干妈公司提供的“老干妈”风味豆豉包装瓶贴、版权登记证书及 ...
//www.110.com/ziliao/article-57376.html -
了解详情
1996年7月同期比较,造成损失1379578.5元;原告因查访侵权证据,支出各项费用为16135.5元。两项合计为1395714元。原告抚松药厂向吉林省白山市中级 。抚松药厂的林海牌人参精的包装、装潢申请并获得了外观设计专利,取得外观设计专利权,受专利法保护。保健品公司未经专利权人抚松药厂的同意, ...
//www.110.com/ziliao/article-57026.html -
了解详情
年7月同期比较,造成损失1379578。5元;原告因查访侵权证据,支出各项费用为16135。5元。两项合计为1395714元。原告抚松药厂向吉林省白山市中级 专利。抚松药厂的林海牌人参精的包装、装潢申请并获得了外观设计专利,取得外观设计专利权,受专利法保护。保健品公司未经专利权人抚松药厂的同意,使用 ...
//www.110.com/ziliao/article-57016.html -
了解详情
上销售的全部侵权产品;3、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50万元;4、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被告江西民济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济公司)未提交书面答辩状,在庭审中辩称, 于1991年7月24日向国家专利局提出藿香正气液口服制剂的制备方法发明专利的申请,并于1996年3月16日被授予专利权。1997年11月1日, ...
//www.110.com/ziliao/article-827786.html -
了解详情
、技术、培训、服务的统一管理权,乙方作为加盟者,在芳村开设分店,甲方收取专利使用费60000 元;乙方在开业前,必须接受甲方的培训,经营中使用的原材料 源交来的装修费、代采购费、杂费人民币230000元,加盟金和生财器具等费用新台币500000元。11月中旬,因无法办理营业执照等原因,芳村分店停止经营 ...
//www.110.com/ziliao/article-826669.html -
了解详情
四条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 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 ...
//www.110.com/ziliao/article-649552.html -
了解详情
条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 (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 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 ...
//www.110.com/ziliao/article-371963.html -
了解详情
条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 (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 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 ...
//www.110.com/ziliao/article-330540.html -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