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裁判。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双方事先达成的离婚协议的效力问题,往往成为离婚案件争议的焦点。于增华律师认为离婚问题事关重大,应当允许当事人反复考虑、协商, 才可视为已经成立。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当事人一方有翻悔的权利,事先达成的离婚协议没有生效,对夫妻双方均不产生法律约束力,不能作为人民法院处理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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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示真实。鉴证单位:甲市乙区X镇法律服务所。甲方:胡先生、徐女士;乙方:马先生。2013年3月18日。该协议上徐女士签字,被告马先生在庭审中自认不 买卖合同时尚在徐女士、胡先生离婚期间,原告胡先生擅自将不属自己所有的案涉房屋转让给被告,应属无权处分,原告胡先生与被告之间签订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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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此种情况常发生在夫妻间玩笑时所写,此种借条本身不具备法律效力。 第二,看一方所借的款项来源。 如果所借款项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且用于家庭共同开支, 财产的性质,或者借款方没有证据证明该借款为其个人财产,且婚内借款的用途系用于家庭经营以及生活开支的,此时该借条虽然缔结了一个形式上的合同,但是标的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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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民事法律行为不发生法律效力。因此双方现在要求离婚,阳×应当将×1房产所有权变更登记至张×名下。×1房产虽系张×的婚前财产,但阳×在双方婚后亦有出资,故对该 都有记录,张×辩称部分已经归还,没有证据证明,不予采信。欠付魏×2的债务,有魏×2出庭作证的证言,也有阳×的华夏银行卡明细及魏×2转账的卡内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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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的此类房屋,是否应当认定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也并无定论,通常对此种情况 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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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二0一八年一月四日 2017年第一次起诉离婚 【 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2017-10-27漫步林间,你看见一株紫藤缠绕树干,感动于这静美的一幕。你想,不知未来会有怎样一番风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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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纠纷,无债权债务纠纷 诉讼费全部由被告承担 上述协议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南京市建邺区 给被告及家庭造成极大伤害,对于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无异议,同意离婚,并同意女儿由原告抚养,但因被告无工作,没有收入来源,故无力承担抚养费,请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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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2017-10-27南京律师庄荣华:提醒各位粉丝,爱情是婚姻的 是父母本身的财产,没有赠与的真实意思。审判实践中应区分“赠与”与“挂名”的实际情况,否则离婚时因挂名登记导致父母与子女之间争夺产权,极有可能损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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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离婚后均居住在一起,被告主要的抗辩理由集中在离婚协议是假离婚,并没有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真实意思的处分,大量的房产仍然属于共同财产,因此不同意返还本案 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判决如下:被告B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A1 5 2万元。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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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能够对所有问题协商一致,这样,两个人就可以写好离婚协议,去民政局拿离婚证;另一种,只要双方有任何一个问题协商不拢,就只能是某一方起诉到法院 责任。因此,假离婚并不能逃避债务。 误区15、青春损失费 有的女性婚姻当事人认为,在离婚时男方应当给予一定的青春损失赔偿。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按照婚姻法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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