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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反诉,以易群华欺诈和双方存在重大误解为由,要求确认双方之间288,000元买卖合同无效;返还其已经支付货款290,000元。 【审判】 一审法院认为,胡永华 认定构成重大误解。而法院认为,在既无明确法律界定,也无明确合同约定情况下,不宜简单地从文义解释角度来认定,相反,应结合通行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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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成都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信达货运部在上诉答辩中称:机动车买卖是要示法律行为,车辆未过户,其买卖行为无效。该车发生交通事故给第三者造成损害,其责任 合同,是西南农机公司经营活动等理由,将西南农机公司确认为本案当事人,是错误,应当纠正。 (二)本案涉及法律关系 1、运输合同 本案中争议核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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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出让公司股份,出让和受让均只是股权,股份转让法律后果只涉及公司股东变更股东所占股份变更,公司及其财产并不发生任何变更,公司仍然是以自己 公司中股东地位。转让人在转让中仅能承担转让股份权利瑕疵担保责任,即应保证所转让股份合法有效性,不至于宣告无效追夺。这种转让没有物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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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成都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信达货运部在上诉答辩中称:机动车买卖是要示法律行为,车辆未过户,其买卖行为无效。该车发生交通事故给第三者造成损害,其责任 合同,是西南农机公司经营活动等理由,将西南农机公司确认为本案当事人,是错误,应当纠正。 (二)本案涉及法律关系 1、运输合同 本案中争议核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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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出让公司股份,出让和受让均只是股权,股份转让法律后果只涉及公司股东变更股东所占股份变更,公司及其财产并不发生任何变更,公司仍然是以自己 公司中股东地位。转让人在转让中仅能承担转让股份权利瑕疵担保责任,即应保证所转让股份合法有效性,不至于宣告无效追夺。这种转让没有物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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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某娟承担。 林某辉、赵某娟上诉请求:1.请求撤销一审判决,驳回林某涛借名买房请求发回重审;2.林某涛承担一审及二审诉讼费用。 事实 某辉继承。双方经法庭调解无效。 法院认为,民事主体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依法成立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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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诉称 赵某霞上诉请求:1.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发回重审;2.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由李某、孙某承担。 事实和理由:一、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严重错误 ,即使赵某霞、孙某刚与孙某签订了《购房协议》约定借名买房,该约定也不能直接产生物权变动法律后果,亦不能直 接认定赵某霞系涉案房屋所有权人,并据此排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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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由负有举证责任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本案争议焦点为王五与住总投资公司签订协议过程中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等合同无效情形。故原告主张诉争协议无效没有法律依据,对其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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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二卖双倍返还购房款法律规定。即便被告须返还购房款,亦应按照涉案合同约定房款数额进行返还,原告明知差价存在仍愿意支付多余购房款后果,应由原告自行承担。 解释》第九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撤销、解除,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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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格主体系事实不清。 2.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签订协议系无效合同。被上诉人系通过冒用他人名义欺骗房管部门方式购买了限价房,享受了其不应当享有购房 ,该房屋在符合交易条件并缴纳相关税费后可以进行交易,该协议并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应属合法有效。 针对争议焦点3,被上诉人主张办理涉诉房屋过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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