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结果] 笔者同意第三种意见,理由如下:一、张某的行为不符合受贿罪的构成特征。张某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受本单位指派为企业申请项目是其履行工作职责。 本单位的公共财物,行为人在外单位没有管理、经手公共财物的权力,一般不能产生相关的“职务之便”。本案中,张某为企业申请建设项目也并非受企业委托,而是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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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通过《股权转让协议》转让给了杜杭。此后,安国华不再是云月湖公司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的工作人员,没有理由出钱为云月湖公司职工缴交社保费。合理的解释是: 杭完全有权支付,一审判决竟将这两笔已经支付给别人的费用算作杜杭的职务侵占让人匪夷所思。顾名思义,职务侵占就是利用职权占为己有,将钱揣进自己的荷包。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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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XX利用职务之便,收受30万元人民币,其行为又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之规定,构成受贿罪。……为维护社会主义金融秩序、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 、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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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2条之规定,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所谓职务之便是指主管、管理、经手公共 赌资以换取日后安宁。 综上,无论是主观上,还是客观上,廖某的行为均符合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所以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 作者:广昌县人民法院 李夏莲 李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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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382条之规定,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所谓职务之便是指主管、管理、经手公共财物 无奈的交出赌资以换取日后安宁。 综上,无论是主观上,还是客观上,廖某的行为均符合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所以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 李夏莲 李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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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 案情 被告人吕书阳、崔友方分别利用担任赤峰艾克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克公司)国际销售部经理、业务员的职务便利,于2007年1月至3月间结伙 此标准也有例外,有些行为虽然符合数个犯罪构成,但刑法规定为一罪。例如,司法工作人员因收受贿赂而徇私枉法的,符合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规定的徇私枉法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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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2条之规定,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所谓职务之便是指主管、管理、经手公共 赌资以换取日后安宁。 综上,无论是主观上,还是客观上,廖某的行为均符合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所以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江西省广昌县人民法院李夏莲 李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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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的公共财产的范围,符合贪污罪的行为所侵犯的客体。同时,甲某认为利用担任某县某校校长,对全校的人、财、物全权负责主管的职务之便,将本单位的五万元钱私自虚报冒领,其行为也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综上所述,甲某的行为已经构成贪污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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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权。 评析:笔者同意第三种意见,理由如下: 一、张某的行为不符合受贿罪的构成特征。张某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受本单位指派为企业申请项目是其履行工作职责。 为本单位的公共财物,行为人在外单位没有管理、经手公共财物的权力,一般不能产生相关的职务之便。本案中,张某为企业申请建设项目也并非受企业委托,而是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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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如下: 首先,本案不能定贪污罪。就贪污罪而言,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盗窃、骗取公共财产的行为。本案行为人李某虽然接受了单位的 并非处于被胁迫而付钱。因此,结合主客观方面看,都不符合敲诈勒索罪胁迫被害人的特征,故敲诈勒索罪也可排除。 #p#副标题#e# 最后,就诈骗罪而言,指行为人虚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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