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加入收藏
全文 标题
共找到相关结果约 2 篇 如果以下信息不适合您您可以点击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治疗费并支付精神损失等相关赔偿。近日,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厦门市妇幼保健医院因未尽到告知义务导致患者延误治疗最佳时机,向患者阿玲赔偿精神 合法权益,阿玲请求法院判令:厦门妇幼退还医疗费用1.37万元,支付精神损失费、不孕补偿金各10万元。 被告厦门市妇幼保健院辩称,该院对阿玲的诊治均是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62793.html -了解详情
处理。家长考虑男婴可能出现神经系统后遗症,决定放弃治疗,于6月2日出院。之后,家长为该男婴在厦门市妇幼保健院等医疗机构治疗。2007年5月,鉴定机构对双方之间的医疗事故争议进行鉴定,结论为,本病例属于二级乙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主要责任。事后,因双方未能达成赔偿协议,男婴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81281.html -了解详情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搜索历史 清除
相关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