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我们占用,地上有柑树,有小房子(非建),还养殖蓄禽。现该地被房开征用,我们是否有权要政府做宅基地安置?我们现在的证据资料是能说明被政府所烧 第三十七条:“....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规定不只是针对集体土地,国有土地同样适用。据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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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条:“....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规定不只是针对集体土地,国有土地同样适用 特别的处理。处理历史遗留问题也是现任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故请求有关部门主持公道。 现在该地块被万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征用,10年前我们就向政府及房开提出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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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房屋拆迁工作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 。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依照土地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征用和补偿。 第二十九条本细则自2010年2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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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 适时制止,比例应该低于对原房屋所有人的处罚,由于拆迁补偿基数较大数额可能是当初房价的数倍。两个比例由国务院或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对于那些已经拥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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