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加入收藏
全文 标题
共找到相关结果约 1 篇 如果以下信息不适合您您可以点击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查看全部类别
、离职原单位后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1年内作出,与其在原单位承担本质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任务有关发明创造专利法第六条所称 不属于职务发明,但未提供相应证据,该院对其辩称不予支持。遂判决,确认彬县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为ZL200710018048.5“双轨四吊搬运机”发明专利权人。案件受理费1100 ...
//www.110.com/ask/question-2944453.html-了解详情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搜索历史 清除
相关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