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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公正,权势代替法律,致使目前债权人的财产执行。复议人的合法权益受严重侵害,法院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一: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再审裁制 电话:13782542284 总的来说就是那六万多元省高院以中级人民法院没有资格罚没而撤销处罚,但是没有说这钱该怎么办。所以导致这六万多元无判决书。请问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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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法,很糊涂的签字。现甲方在付分文工程款的情况下,到法院起诉,先予执行。理由是影响申请人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损失,依《民事诉讼法》第97条规定,预强行将我方清除现场,明天审查听证,我该怎么办啊?甲方将我们所欠外债全部揽过去,三方已签字。目前尚欠我们一千多万,说我们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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