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规定年满53周岁,企业可以给调整岗位,如果不满意或不适应,就按自动离职,不给任何赔偿,企业之所以这样规定,就是想辞退员工,而不予赔偿。请问这样做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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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想问一下,我在公司上了四个月 月底之前27号下午被公司辞退,我也同意离职,但是算工资的我觉得算的不太合理,我工资基本底薪是2500 因为九月有 双休,现在结算工资是按照出勤天数30天来算的,说是周末双休是带薪的,对于离职人员是不算周末的,这合理吗?还有一点就是工资要延迟一个月发放,可以要求本月吗 ...
//www.110.com/ask/question-91499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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