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一些律师朋友对这个也有争议 有的律师认为6000元的主体是这个合同,如果这个合同交给公司的话,公司就可以不用回扣,获得4000左右的利润,所以我构成职务侵占!甚至按合同算6000元起诉我而不是按实际所得算。 有的律师认为6000元的主体是我出售的广告牌子和服务,而这个广告牌子公司没有出钱,属于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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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利用职务之便,修改广告收款合同,从中侵占了8万元,被发现后补缴部分款项,而后又不辞而别,剩余部分还能追缴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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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补偿用财物部的员工的卡号,直接打入我的银行内,是否算做公司的补偿?但我未接受办理离职手续,未归还办公用品,是否算侵占?...
//www.110.com/ask/question-57823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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