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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4月26日省商标处与国家商标总局沟通完,认定我们的商标不存在侵权问题,是合法的,并表示当天就通知哈市工商局主管部门和各市县工商局立即把扣押的“ 状告我公司侵犯他的商标权,要求我公司停止在玻璃胶上使用该商标,这种诉求是完全错误的。 而哈尔滨市振兴装饰材料实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孙树良)2009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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