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加入收藏
全文 标题
共找到相关结果约 1 篇 如果以下信息不适合您您可以点击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查看全部类别
修改,其中8.1.7条改为强制性规定:"下列设施不应布置在住宅套内,应设在共用空间内:1.公共功能的管道,包括给水总立管、消防立管、雨水立管、采暖(空调 地方。2、住宅燃气引入管宜设在厨房、外走廊、与厨房相连的封闭阳台内(寒冷地区输送湿燃气时阳台应封闭)等便于检修的非居住房间内。当确有困难,可从楼梯间 ...
//www.110.com/ask/question-5525820.html-了解详情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搜索历史 清除
相关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