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刑事案件,涉嫌犯罪地和被告人户籍所在地均在安徽宣城,祖籍和老婆在浙江东阳,经常到东阳跟老婆相聚。因报案方是浙江东阳的企业,东阳的公安法院对被告人进行了侦查判决。东阳法院以被告人的经常居住地在东阳为由,认为有管辖权。 请问:浙江东阳法院对该刑事案件有否管辖权?...
//www.110.com/ask/question-662026.html-
了解详情
我遭遇一起刑事案件,在只有一个证人证言,也没有我有罪的供述,更没有任何相印证的证据证明证人证言是真实的情况下,2012年8月17日徐州市 紧接开始历经刑事拘留、批准逮捕、公安侦查、第一次审查起诉、检察院司法管辖权改变到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检察院又进行第二次审查起诉、公安机关第一次退查、第三次审查起诉、公安 ...
//www.110.com/ask/question-1374869.html-
了解详情
刑事案件移交市级检察院,可检察院说要等最高检批复管辖权,请问最高检批复管辖权...
//www.110.com/ask/question-11855756.html-
了解详情
刑事案件管辖权一是行为地,而是结果地,如果货物在外地被外地警方查处,那么管辖权是行为地还是结果地...
//www.110.com/ask/question-2538202.html-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