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能否以犯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如果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应以何罪名追究? 三、 答复意见及其理由 经慎重研究并结合相关部门意见,我们认为:(1 中,公诉机关以事实、证据有变化,决定对被告人郭树忠、郭楚雄撤回起诉。 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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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和《关于原储蓄科发放奖金情况一览表》的证据起诉个人挪用公款,另一个历时一年变更三种强制措施均未由公安机关执行,最终证据不足撤销案件, 公正,在被央行取消金融机构任职资格之后,摇身一变当了地方政府金融管理局局长,而执行人和举报人则被大明律做衣服——一身罪名,可见,法律面对法治也显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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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公安机关举报而案发。 三、侦、诉、审、辩意见 公安机关以合同诈骗罪侦查和移诉;检察机关以职务侵占罪起诉;一审以合伙体不是刑法上的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判决无罪。检方抗诉,出庭检察官辩护途中又变更罪名,认为行为人既符合职务侵占,又符合合同诈骗,是想象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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