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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冤案
军将其欠费号码有偿转让给第三方,以抵偿其欠费债务。所以,一审判决中的“欠费号码
转让费
”属于欠费用户抵押给申诉人刘勇军的偿债财物,其应为申诉人刘勇军所有, 公司
是
没有受到任何损害的“被害人”。 2、 本案中申诉人刘勇军所采取的犯罪手段
是
什么
?如掩盖、隐瞒、制造假会计凭证等? 当电话用户欠费后,代理商刘勇 ...
//www.110.com/ask/question-1106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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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冤案
年多。 本人认为:1.本人属个体工商户,不属电信公司的人员,不符合职务侵占罪主体。2.转让欠费电话
是
迫于电信公司所为,不属本人主观故意。3.欠费电话
转让费
不属于职务侵占罪的客体,其属欠费用户抵偿给本代理商的偿债物,应为本人合法财物。请问药律师,本人的观点是否正确,有
什么
办法为本人申冤! ...
//www.110.com/ask/question-1156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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