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加入收藏
全文 标题
共找到相关结果约 1 篇 如果以下信息不适合您您可以点击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查看全部类别
号、浙行受终字第23号《行政裁定书》:“不予受理”诉浙江省人民政府不予复议宁波市人民政府不予受理宁波、余姚市两级教育行政机关(机构)乱作为案,也正由最高 不立案决定书才能监督进行推诿。法院以对这一长期信访的不作为,不能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揪推诿。特请移送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主管部门。 特依《刑事诉讼法》 ...
//www.110.com/ask/question-245739.html-了解详情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搜索历史 清除
相关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