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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方针,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故根据被告人张梦楠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危害程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行为,给上诉人董明、李伟宏造成经济损失人民币139015.50元。其中,死亡赔偿金124214元,丧葬费14801.50元。 上述事实,有下列经法庭举证、质证的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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