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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一条合同期未满,如果甲方不再出租给乙方,未提前15天通知对方。请问如何维权?现在这边天气很热,房子又特别难找,天天中午顶着大太阳到处找房子,如何得到应有赔偿金和损失费包括误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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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违约处理。每关门一天,处违约金100元,15天连续营业者,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营业铺面,租金不予退回。 八. 乙方在营业铺面内,不得使用 ,现合同(无效)约定租赁期限已届满,且本案中也没有证据表明租赁期限内存在明显妨碍原告经营之情形,原告要求被告赔偿装修费和误工费,本院不予支持。 综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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