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加入收藏
全文
标题
全站
法律法规
法律咨询
法学论文
合同范本
法律文书
判裁案例
公企文规
法律常识
案例分析
论坛
共找到相关结果约
1
篇 如果以下信息不适合您您可以点击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查看全部类别
·
婚姻家庭
(24)
·
其他
(4)
·
债务追讨
(3)
·
民事
(3)
·
国家赔偿
(2)
·
房产纠纷
(2)
·
刑事辩护
(2)
·
刑事行政
(2)
·
行政诉讼
(1)
·合同纠纷
(1)
精简显示类目
《民事诉讼法》关于调解部分的理解
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
当事人
、证人
到庭
。 第九十八条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
不
制作调解书: (一)调解和好的
离婚
案件; (二)调解维持收养 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对上述法条,我的理解是:
当事人
,审判人员,书记员的关系是并列,都应当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者盖章后,调解 ...
//www.110.com/ask/question-1798939.html-
了解详情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标题:
*
内容: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搜索历史
清除
·
离婚当事人不到庭
·
法定工资计算标准
·
我公司为员工提供宿舍
·
结清证明
相关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