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书,但职工始终不同意。后经协商,单位同意留下档案,并为职工继续交纳养老保险,但不发一分钱生活费,这合法吗?几年后因有新政策原因才开始给职工发了基本工资。请问,原解除劳动的那个文件现在还有效力吗?若单位再据此文件威胁解聘管用吗?请律师解答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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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变化理应理解为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程度。重大变化指非人为状况,比如政策调整、法律变动以及市场的发展使双方劳动合同的继续已经不可能。自医务室成立到 。近几年天化麻业股份有限公司实际上一直没有给我交: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都是在医务室每月发工资时直接全部扣除我工资后上交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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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体系试点实施方案》而专项特制定下发执行的,《黑龙江省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实施意见》(黑社保发[2004]3号)文件,才得知是实施 文件政策的规定及所签订合同的约定:“以保障职工享受养老保险政策,全额代缴养老金为由”,扣发的经济补偿金,到了哪个杠,退休金就计发到哪个标准的诉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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