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加入收藏
全文 标题
共找到相关结果约 1 篇 如果以下信息不适合您您可以点击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查看全部类别
三板股权激励,关于认购合同中股权回购内容约定如下: 第四条 股份回购 1、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约定的服务期限为2年,自本次发行的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并在此期间不得将所持股票以任何附条件的形式转让或质押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暂办理离职或退工手续,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 ...
//www.110.com/ask/question-5589220.html-了解详情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搜索历史 清除
相关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