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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任局领导任职期间并未对我厂厂址问题提出过质疑,2005年由县企改办据此(按新市建规划标准扣除公用市建红线面积)整体转让给我继续经营洮砚开发事业。直到 依法批划厂址,你们随便以临时用地形式(有效期为二年)批划给个人,我们要用自己土地,还得和个人协商补偿土地使用费,这个妙处倒底何在?这户修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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