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加入收藏
全文 标题
共找到相关结果约 1 篇 如果以下信息不适合您您可以点击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查看全部类别
,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情形,不具备法律规定判决公司解散条件。原告刘某以此理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法院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经审理 化解公司僵局,本案在原审及二审审理期间,法院为了化解矛盾进行多轮回调解,要求股东之间本着通力合作原则,互谅互让,但未能解除僵局。公司法第183条规定 ...
//www.110.com/ask/question-746429.html-了解详情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搜索历史 清除
相关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