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 在2009年9月,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2) 从2006年9月 至 2009年9月。我没用过个人的有薪假期(1年可拿21天)。 3)单位还欠我1万8千元人民币的报销。 请问现在我还可以要求赔偿吗?或采取那些行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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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如超过1小时未完成任乙方务将赔偿甲方双倍违约金)(注:第一次禁止参与日结,因为公司对你的打字速度还不了解,准确率不清楚) 3 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8.乙方要求解除(兼职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六条 违反和解除(兼职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 1、经(兼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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