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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修改和调整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声明
设施等社会福利事业。
南京
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陈友华教授指出:中国生育率的下降是以人口老龄化、出生性别比失调等为代价的。如果这种代价过于沉重,超过
了
未来社会经济发展和 性别,必须有别于第一个子女的性别。不准超生第三胎或以上胎次。
取消
以
户籍
性质、职业等制定生育政策的规定。 坚决杜绝婚外生育,婚外生育者予以 ...
//www.110.com/ask/question-18904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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