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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忘物,不属于遗失物。也就是说,手机仍然处于工作地点,这个手机的所有权并未丧失。被人拿走,可认为是非法侵占,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罚金;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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