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加入收藏
全文 标题
共找到相关结果约 1 篇 如果以下信息不适合您您可以点击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查看全部类别
某有限公司有十位股东(出资人)共出资1000万元,每位股东出资100万元。 他们在公司章程上约定:“公司的五位股东表示放弃其表决权和管理权,其权利由另外 可优先分得(在剩余财产不足注册资本的50%时,剩余财产由放弃权利的股东比例分得)。” 请问这种约定是否可行?是否合法?这种约定是否属于优先股股东的 ...
//www.110.com/ask/question-69471.html-了解详情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搜索历史 清除
相关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