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起计算。 ——案件已经判决并执行完毕,又发现更早的同一犯罪行为,则已经执行完毕的案件算不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 第一百四十一条 拐卖人口的 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如果追诉期内立案,但不存在逃避侦查或者审判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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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危害后果,第一种危害后果达到了立案标准,但危害结果发生之日时,到发现时已经过了追诉期,第二种危害后果没有达到立案标准,发生之日时没有过追诉期,这种情况是否属于第89 条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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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强占工作、营业、生产等场所;强行切断电源、等等。行为人在实施本罪中,殴打工作人员,毁损公私财物构成犯罪的,应实行数罪并罚 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罪 至30日。法律、法规、规章等对受案立案审查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决定不予受案立案后又发现新的事实证据,或者发现原认定事实错误,需要追究行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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