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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叔了,我是给他讲道理哩,不是故意伤害他;关于民事赔偿问题,我们已经积极尽力赔偿了,请求从轻处理。 辩护人辩护称,1、被告人的行为不是必然造成被害人 与被害人刘xx发生厮打,并用脚跺被害人的腹部,其行为属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死亡,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刘永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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