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加入收藏
全文 标题
共找到相关结果约 92 篇 如果以下信息不适合您您可以点击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查看全部类别
管理,由此可以见,取土场不属于其分配耕种管理的范围。 从2&3可以得出,取土场属于法律所说的公荒地。 4 七八年前后,附近居民因土地极其短缺,生存所迫, 当时水利管理部门对这些开荒地权益的认可。 陈石民, 易理雄等人的宅基地,也是这些开垦的取土场上修建的房屋,可见当时的国土、政府等相关人员也是认可 ...
//www.110.com/ask/question-12523378.html-了解详情
您好:我是农村的,12年下半年造房子邻居给我吵闹,当时老房子全部已拆没办法拆除的宅基地靠他们老房子的一公尺给他(他前后两井房老房子是后井)1公尺 肯建房审批报告签字,还继续吵闹上告,导致我建房时的财产精神名誉损失,现在房子已造好,由于他不肯签字审批手续搁置,我要收回 1公尺可以?另外,为了1 ...
//www.110.com/ask/question-11403230.html-了解详情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搜索历史 清除
相关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