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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二审被上诉人、一中院被申诉人、市高法被申诉人)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住所地:上海市莘松路555号。电话:021--64925322。 法定代表人:汪 日经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之后才知晓该批文中具体行政行为内容,即批准征用集体土地的具体行政行为系由被申诉人作出并加盖了被申诉人印章及落款,并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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