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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觉得应该用法律武器维护权益。孙先生查询后得知,宝鸡商场曾因销售电子产品宣传不规范,长度计量单位使用“寸”,已被宝鸡市工商局给予罚款并责令停止 单位“寸”形容电视机屏幕大小,致使消费者对电视机实际尺寸产生误解,被告行为属于虚假宣传,构成欺诈经营,应该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告要求退还货款及三倍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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