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仍具有迁出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其中在1998年以后毕业的大中专院校学生,一直未享有城镇居民社会生活保障的,应保留其承包地。 2.《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 发包给第三人,承包方以发包方和第三人为共同被告,请求确认其所签订的承包合同无效、返还承包地并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但属于承包方弃耕、撂荒情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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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现在取消了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统一改为居民户口,那么现在以一个什么核心标准来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呢?谢谢。...
//www.110.com/ask/question-122554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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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现在取消了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统一改为居民户口,那么现在以一个什么核心标准来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呢?谢谢。...
//www.110.com/ask/question-100381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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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方之间为了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农业部令第47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办法》第35条第三款规定 ),三方土地经营权互换是事实,又都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自愿互换并不违反法律规定,现行政策也允许此种方式的流转,2003年宋国香在互换后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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