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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又未约定该部份的归属,因此应属原告紫荆花苑业主委员会全体业主共有。被告建阳市鸿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出的相关辩解意见,不符合法律 房屋出让,该房屋占用的土地使用权必须随之转移,反之亦然。具体来讲,也就是说,作为一幢住宅建筑楼之基础的底层架空层内的基地使用权,与整个建筑物是密不可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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