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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农村户口,与人合伙购买另村一幢自建房,具备房产证。现行政策下不能过户。订立如下合同是否有效有约束力!! 房屋买卖合同书 甲方(卖方): 签订各项合同文件和办理各种手续。合同签订后,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归买方乙丙所有。若根据有关规定可以办理相关权属登记变更的情况(如该房屋产权过户手续等),甲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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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住所地:上海市莘松路555号。电话:021--64925322。 法定代表人:汪向阳 职务:局长。 申诉人因世代居住赖以生存的农村集体土地(宅基地)被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土地管理局批准征收征用行政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于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一日作出的(2011)闵行初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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