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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万元以上,还要承担刑事【刑期1-3年】责任,请您到当地公安厅受理及法院开庭,请与本院联系:01057484045【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方XX]您好!您于2014年9月7日与《新浪微博5周年》活动组签订一份网络电子领奖协议。请您致电010-59948959与法院协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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