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加入收藏
全文 标题
共找到相关结果约 1 篇 如果以下信息不适合您您可以点击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查看全部类别
企业破产案件中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第3条,立案庭只负责接收企业破产申的有关材料,确定案号,将材料转交审判业务庭,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否受理,由审判业务庭审查决定。现二审法院撤销的是原裁的裁定,并不说明立案庭原确定案号无效,所以无须重新给原经办法官再审案号。。。。 ...
//www.110.com/ask/question-199162.html-了解详情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搜索历史 清除
相关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