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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11日,我与济南寓尚家房地产有限公司(该公司地址为济南市高新区涵玉翠岭2区4号楼1单元601室)经纪人李东洁,手机号为 信直接把我删除了。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四条规定,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未签订合同,李东洁就让我支付了中介费350元。根据合同法第425条规定,居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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