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从07年至今在惠州一家韩资企业工作。现在公司股份转让了51%给一日资公司,公司更改名称,重新与我们用新公司名签劳动合同。请问:员工可以不签吗(以前的合同还未到期)?是否可以要求以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要求经济赔偿?谢谢!现在公司要求我们交回原合同加盖公章。其它什么都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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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日常属于美方管理,最近公布美方将所有股权转售给了一家德国私募投资公司,该德国私募投资公司成立才十几年,我们公司即将名称更改,请问这种情况,公司与我们不重签合同合法吗?我们作为工作十几年的正式员工可以要求公司做经济赔偿吗?或可要求买断工龄吗?...
//www.110.com/ask/question-139996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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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股权整体出售,如劳动合同继续履行的,公司无须为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我想再问一下,之前我们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名字是:江苏新民纺织科技有限公司,而现在他们续签 应属于不同的公司吧?那更改名字也还是没有赔偿这一说吗?还有如果工人不愿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是否可以要求赔偿?还是说员工必须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www.110.com/ask/question-24411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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