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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被告卖的是现楼,逾期交付房屋的可能性很少,对被告没有影响,违约金还要定到万分之二那么低。相反,原告可能会逾期付款,所以,被告把违约金 属于要约邀请,一切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为准,从而不受宣传资料约束,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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