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加入收藏
全文 标题
共找到相关结果约 4 篇 如果以下信息不适合您您可以点击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查看全部类别
年冬季,汴河区委书记王波沼,为了发展乡镇企业,创办张家湖渔场,在没有履行任何土地征收手续和补偿协议的前提下,将原南河一组农民经营了24年的274亩农田 办公室,当着原南河一组五名代表表态:只要法院裁决274亩田属南河一组农民集体所有,我们就按法院裁决执行。其他单位要走南河一组的路,只要法院能够立案受理 ...
//www.110.com/ask/question-13653192.html-了解详情
。 因该决定废止了《处理意见1》,据此,1995年11月,汴河镇人民政府在征收公粮款的过程中与南河村一组村民发生争执,双方矛盾激化。1996年5月20日 及证据评判如下: 原南河村一组因对认定张家湖渔场占用274亩土地的所有权属汴河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决定不服,上访到荆州市委、市政府。在此情况下,被申请人 ...
//www.110.com/ask/question-14829408.html-了解详情
,几乎没办法抗争。这样一来,政府即直接行使了全民所有的土地所有权,也间接行使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所有权。“国有”即“官有”。 农民集体所有权的主体被架空了 看一个真实的案例:尽管农民集体存在,依法所有权主体存在,可是全村上万亩土地山林没有征收就被腐败官员蒙蔽武力逼迫强行全村农户异地搬迁,其原村民被强行 ...
//www.110.com/ask/question-252784.html-了解详情
监政土决字(2006)1号《处理决定书》,决定争议的274亩土地所有权属汴河镇农民集体所有。 2006年9月11日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6)鄂荆中行初字 墩有耕地面积274亩,1981年都已分配到户,1986年镇办企业时全部征收,当时未作任何补偿 3.南张六于田亩到户册:证实274亩耕地属农民 ...
//www.110.com/ask/question-15291911.html-了解详情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搜索历史 清除
相关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