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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或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经营,村民个人只有使用权;建房需要审批,土地无偿使用,房屋属于个人,可以改造、继承、赠与、流转、出租、出借,土地属于集体,所以 ,作为其违规出售农村房屋行为限制;现在房屋所有人即买房人,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享受农村集体宅基地福利权利,应当停止对于集体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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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则靠路,北则靠路。占地面积约210平方米。现赠与给侄子D使用。(说明:土地证原名A,现由于暂办到转让证,在建房报建时,按原A名报建。)从签定之日起 (旧房3)建新房子,能做到吗?具体应该怎么操作?相关费用大概多少? 3、目前情况下房屋产权和宅基地具体归属? 盼阁下能解答回复,不胜感激!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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